证券代表人诉讼首案五洋债案开庭
2020年9月3日至9月4日,投资者时浻等498人诉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樟、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等六被告因五洋建设发行公司债券“15五洋债”、“15五洋02”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之代表人诉讼四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证据交换并开庭。
五洋债案是一起基于欺诈发行行为与债券实质性违约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案件,其中,债券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债券发行交易服务机构等相关方,被债券持有人诉称共同侵犯了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要求承担共同连带赔偿责任。